电子烟检测
目前,欧盟并无专门的指令及标准管辖电子烟类产品,所以,电子烟将会视为消费产品,如德国,英国,荷兰,爱尔兰,西班牙,意大利及波兰。另一方面,比利时,芬兰,瑞典,丹麦出售的电子烟将视为医药类产品。而希腊是完全禁止销售此类产品。
针对美国市场,目前电子烟的安全性具有一定的争议性,根据2009年FDA进行的某些电子烟科研表明,电子烟类产品含有某些致癌物质。而然,此研究报告发表后,引发极大的争论。
我们的检测项目包括:
部分 针对电子烟关键零部件的测试
烟油测试
1)根据加州 65 要求进行尼古丁测试
2)根据 FDA 技术文件测定4 种特定亚硝胺化合物
3)测试电子烟油中的丙二醇,二甘醇等有害物质。
4)参照美国药典USP 尼古丁中的重金属的方法测定的电子烟油的重金属
5)参照美国药典USP 的要求测试电子烟的微生物含量及防腐效能。
6)TRA 毒性分析 – 欧盟及美国
7)电子烟 MSDS 安全数据说明书服务 – 根据欧盟2001/58/EC, 1999/45/EC, 67/548/EEC, Regulation (EC) No. 1907/2006; 美国29 CFR 1910.1200(g),ISO 11014-1 等国际标准签发安全数据说明书。
电池测试
1)UN 38.3 及其它
2)关键电池性能测试如过热(Over Heating)
3)欧盟2006/66/EC 及美国Public Law 104-142
食品接触材料测试
1)美国FDA 及GRAS(如不锈钢及其它材质)
2)欧盟食品接触指令EC 10/2011
第二部分 针对电子烟成品的测试
除上述电子烟零部件的测试外,针对电子烟成品,还需要符合下面要求:
1)出口欧盟 RoHS 指令
2)标签及说明书评估(如原产地,CE Mark 等)
3)Claim Verification (包装声明评估)- 用于评估是否欺骗消费者等
4)零售商及品牌商指定的测试要求
如果您有任何检测方面的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根据您的商品,提供最适合您的检测服务
上海煦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AM (Shanghai) Testing & Services Co.,Ltd
联系人:张佳慧
手机: 13381988392 (同微信)
Fax: 021-31138310
QQ: 1312003860
注:以上差异对比以新版标准报批稿为依据,仅供参考,请以各国最终发布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