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中国创业群体中,每一百人就有二十个女性,这在全世界不是一个太低的比例,但也不算最高的比例。女创业家不只是在创业,她们也是在创造让她们自己脱颖而出的环境,她们不只是在为社会创造商业价值,她们也是在创造她们自己。
有一些中国的社会因素对于女性成为创业者是有利的:比如男女普遍工作,使得女性与男性有接近的接触社会的机会;又比如女性即使在家庭中也普遍把握财务管理,因此有自然的经济意识;再比如伴着服务行业在中国产业中的比重日益提升,女性比较细腻精致的优势也在日渐发挥;再者在以独生一代为主的新职场上,女性柔性领导力的优势可以发挥得更加充分。
但是中国社会的另外一些社会因素对于女性成为创业者是不利的:比如社会教养的盛行意识中对于女性偏以安稳、轻省、艺术、保障型职业机会为考虑;再比如把积极主动、富有领导力、敢于面对风险的女性看成另类;商业社交场合的大部分行为模式好像更合适能吃会玩的场面男性,而对于女性是更大的挑战;商场的冷酷性与我们对于女性一般胜任的家庭与情感主角形象不太能吻合,因此一个女性创业要在商业圈证明自己往往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创业意味着闯荡的意识与能力,而我们今天给予女孩子的这样的机会还是相对少了。只是中国社会的社会资源又过于与精英名义结合在一起,那些透过考试机制出来的女孩子占有更多的社会名义资源,而透过闯荡机制出来的女孩子相对而言资源条件要差得多,这种反差导致了我们这个社会中的女性创业型人力资源与其他支持资源并没有以最佳的形态加以搭配。
无论是奥普拉还是玛莎-斯图尔特,她们都用自己的个人奋斗来拓展到自己的空间,而她们共同的作用空间是在文化服务业领域。
我也相信,在这样的领域女性能够至少与男性发挥一样的作用。无论张澜还是杨澜,只要与文化沾边她们是可以表现得更有能量的,但是如果服务与文化的资源还是用石油和高铁一样的资源分配与供应机制,那么女性能够发挥的空间就是比较有限的。
换句话说,奥普拉在中国,她也可能混不出来。
换一个思路,在中国会闯出来的是另外一些类别的女创业家:一类是用男性创业家的思路来面对机会,当她们像男性一样行动的时分她们能让男性更佩服,而她们的管理方式也许更能征服与获得优秀的男性管理精英,这样的女创业家不受行业的限制,而且也不受企业规模的限制,因为她们也不需要以至不期望社会把她们与男创业家分别对待,她们与他们同属于创业家这一个类别。但这类创业家相对而言会比较传统,在新一代创业家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
另一类则是典型的共治类型的创业家,她们与自己的另一半共同创业或者参与创业,在中国的创业家群体中,共同创始人或者共同管理人已经构成了一个特别重要的类别,这个类别的搭配明显地发挥了男性在意志力、大局观、决断力方面的优势,又发挥了女性在周全性、精细度与平衡性方面的优势,尽管这样的搭配不轻易完成,但能完成的这样的稳定搭配表现出了在企业发展能力上的独特能量。
这两个类别的女创业家,共同的特点是擅长对于组织力的运用,这种组织力的能量在很大程度上以至超越了奥普拉那样的个人为核心能量所表现出来的商业发展力。
很多人都传说中国人的不团结,也有种种段子来传说不团结的中国人的种种笑话。在某种程度上,企业家就是尝试完成一种社会团结从而焕发出独特的消费力。女性在组织力方面是有某些天分的,这种天分在家庭、感情、群体维护方面都有自然的表现,而在创业的压力下面,女性在组织力方面就可能有出乎常人意料的表现。
其实,女创业家与一般女性真正的差异在于,她们面对着一般女性不会选择面对的风险与危机感,她们设定了一般女性不会设定的社会性的组织目标,她们需要超越一般女性难以超越的婆婆妈妈思维,实际上是这种场景的设定导致了她们的超越。
当然不是所有女性都能容易完成这样的超越,这些场景也如一些过滤器,让那些不能完成超越的女性没有走向更广大的商业境界。
在中国的环境内,女性即使再强力的个人奋斗也容易为原来的社会环境与组织力量消减,而自己设定或者自己参与设定的组织场景与交易框架,才让女创业家获得释放大能量的机会。
在这个意义上,女创业家不只是在创业,她们也是在创造让她们自己脱颖而出的环境,她们不只是在为社会创造商业价值,她们也是在创造她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