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红酒”生意的他
以发展“代理商”为名
经常与他人“聚会”
饭桌上KTV房间里不喝红酒
却躲在宾馆房间里与他人“喝酒”
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却没想到早已被民警盯上了
近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占某明、李某财因贩卖毒品罪获刑。
“嫌疑人饭后喝红酒的情况,是该案成功侦办的突破点。”近日,白沙县公安局民警陈警官对外介绍了该案的侦办情况。
追线索
民警兵分两路布控排查
今年1月7日,白沙警方接到线索称,有嫌疑人携带水质样涉毒物品到达海南,可能在白沙至琼海市等地从事贩毒活动。 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陈警官说,当时的线索有些模糊,指向性不太明确。白沙县公安局召开分析研讨会,结合近年来新型毒品犯罪特征,以当前线索为引子,深入分析线索,以线索追线索,使案情逐渐明朗起来。
经分析研判,专案组决定以堵、截、查相结合的方式,兵分两路,分别在白沙县、琼海市两地及沿线展开布控和侦查。
露端倪
3人饭后组局“喝红酒”
2月1日,在琼海展开侦查的民警通过“以人找人”,经20多天的扩线摸排,发现了疑似嫌疑人占某明。占某明现年57岁,常年在广东周边活动,自称做红酒生意,在琼海以发展“代理商”名义活动。但 专案组没有立即传唤占某明,而是“以人找物”,继续追踪调查,“发现了占某明在琼海与李某财来往密切这一情况。”陈警官说。
专案组在侦查中了解到,李某财现年42岁,琼海人,1990年曾因盗窃罪被广东省东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0年,又因盗窃被琼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0年,因吸食毒品被琼海市公安局行政处罚;2016年,因赌博被琼海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
专案组对占某明和李某财的活动轨迹进行比对后,将2人列为重点嫌疑人,继续暗中调查。
经查,2月4日,占某明和李某财一起到琼海某农场李某财的同学家里吃饭。饭间,他们联系到冯智某,称饭后一起去分享“红酒”。然而,他们到了饭店、KTV都没有喝红酒,直至去宾馆开房后,占某明、李某财和冯智某才在房间里分享了“红酒”。
“朋友相聚,喝些酒很正常。然而,占某明等3人吃饭时不喝酒,在KTV中也不喝酒,却躲到客房里‘喝酒’。据此,我们怀疑这个‘酒’肯定有问题。”陈警官说。为了获取有价值的证据,专案组不动声色,想方设法收集证据,经检测,初步证实占某明等3人所喝的“红酒”里含有毒品成分。
抓现行
“瓮中捉鳖”抓获嫌疑人
确定占某明等3人所喝的“红酒”中含有毒品后,一张抓捕的网悄然展开。
2月8日,专案组获悉,占某明带领一人进入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一小区,待抓捕时机成熟后,专案组现场一举抓获了占某明和李某明,并现场扣押了3瓶“红酒”。
专案组当即对占某明和李某明展开审讯,获知了李某财的落脚线索。2月13日,专案组在琼海市一出租屋里将李某财抓获。
嫌疑人悉数落网后,对其贩毒、吸毒事实供认不讳。
案发后,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和其他司法鉴定中心分别从专案组查扣的3瓶“红酒”中,检测出不同含量的毒品成分。
占某明的辩护人表示,占某明和李某财以分享“红酒”的名义,在明知“红酒”中含有毒品的情况下,为了牟取利益,仍向他人贩卖毒品。虽然“红酒”中毒品含量很低,但其行为仍然达到了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素。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审判机关量刑准确。涉案其他人员也都受到了相应惩罚。
【来源:法治时报】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