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作为一种运输车辆,并不是用来载人的,因为货车后车厢没有安全带等防护设备保护,只要一个急刹车或急转弯,就可能导致人员坠落,造成人员伤亡。为此,全国交警持续对此类违法行为保持严查态势,在河北,多地交警接连查获货车违法载人的案例。
01
5月12日,大名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某村路段时,发现前方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车斗内挤满了人。该车驾驶人见到巡逻警车竟拐进村庄躲藏,民警随即上前将车拦停进行检查。
该车后车厢的乘坐者看到民警纷纷跳下车辆,四处躲避检查。民警发现车厢上放着不少铁锹和小板凳等各类工具,这些乘客就挤坐在工具中间,没有其他安全措施。
经查,核载5人的货车除驾驶室满载5人外,后斗内还挤了17人,共载客22人。货车驾驶人郑某称,车斗内坐的都是附近村民,刚从金滩镇某村干完农活,觉得路程不远,就一起乘货车回村。驾驶人称:“这都是一个村的人,我不好意思不拉着大伙儿。”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郑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并要求后车厢乘客全部转乘其他车辆回家,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02
5月7日11时20分,安平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货车车斗内前半部分载有货物,后半部分载着或坐或站人员。经查,该车除驾驶室坐了3人外,车斗内还拉载10人。
驾驶人苏某称,车内搭乘的人员都是在附近种地的工人,为图方便,便抱着侥幸心理,让工人们一起坐到车斗里往返。
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苏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03
5月2日,威县交警大队民警在106国道某村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车厢内拉满了乘客,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谁知,驾驶人在停车后,丢下一车人撒腿就跑,被民警当场控制。经查,该车除驾驶室2人外,车厢内还违法搭载了10人。
民警责令驾驶人将车上人员安全转运后,驾驶人刘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并责令将车上人员安全转运。
来源 | 河北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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