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深圳智慧广电产业博览会
智慧产业 数字中国
·展会概括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数字中国建设 整体布局规划》《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 规划》等战略部署,统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全局, 扎实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积极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 建设深入开展,大力推进智慧广电升级,实现广播电视 和网络视听舆论宣传同频共振,探索人工智能、机器人+、AIGC、Web3、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创新发展,推动数字中国建设,服务数字文明新形态发展,为千行百业数字化智慧化转型赋能,为中国式现代化伟大进程助力, 组委会经充分调研和准备,定于2023年11月21-23日在 深圳燕子湖国际会展中心举办“2023智慧广电产业博览会”。此次博览会的主题为“智慧产业 数字中国”。届 时,将有各相关行业领导、专家、学者,产业生态体系 全产业链企业合作伙伴共同参会。
为搭建政、产、学、研、金多边共赢平台,“2023智慧广电产业博览会”聚焦科技创新赋能经济 社会发展,聚焦智慧广电全业务服务模式建设,推动建 立开放、融合、智慧的新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技术体系,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建立协同化的科技创新生态,为加快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生态、数字文化、数字治理、数字文明等的发展,转变模式、改造形态、深化融合,构建“一体化资源配置、多媒体内容汇聚、共平台内容生产、多渠道内容分发、多终端精准服务、全流程智能协同”的制播体系,真正实现“全程、全息、全员、全效”全媒体服务,为经济社会各领域提供智慧化支撑,打造服务于数字中国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智慧产业生态体系。
·会议名称
2023智慧广电产业博览会
·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主办单位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3.承办单位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智能全媒体委员会 申雅国际展览(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4.协办单位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技术委员会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县级融媒体中心委员会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委员会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城市台电视新闻委员会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全民国防教育宣传委员会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移动电视宣传委员会
广东省广播影视协会
CWTO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专委会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两化融合委员会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视频直播专委会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
北京印刷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中关村智能科技发展促进会
5.媒体支持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网 央视网 国际在线 中国网(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新浪网
6.举办时间
报到时间:2023年11月19-20日
布展时间:2023年11月19-20日
展出时间:2023年11月21-23日
撤展时间:2023年11月23日15:00
7.举办地点
深圳坪山燕子湖国际会展中心(全馆)
·展会亮点
① 11.21世界电视日纪念大会
② 权威机构主办 鼎力构建全产业创新平台
③ 多场高峰论坛 集聚行业大咖 深度交流分享
④ 省市区县台多级联动,多领域共享共赢
⑤ 县融新媒 智慧乡村 同台共进 携手发展
⑥ 人工智能、机器人+、AIGC+Web3合创未来
⑦ 数字中国 智见未来 引领数字生态新格局
⑧ 深耕行业 赋能发展 打造一站式交流平台
⑨ 经济前沿 科研重镇 大湾区现代化产业新高地
·高峰论坛
(1)智慧广电与数字中国建设高峰论坛
(2)数字乡村与应急广播发展论坛
(3)网络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论坛
(4)全国县级融媒体创新应用论坛
(5)网络新视听高峰论坛
(6)人工智能、AIGC+Web3创新论坛
(7)机器人+应用创新论坛
(8)传媒产业投融资高峰论坛
(9)广电传媒国防教育创新论坛
·精彩展品
(一)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成果展
(二)全国县级融媒体建设展
(三)广电制作、播出、传输与覆盖设备展
(四)5G、6G与智慧全媒体融合展
(五)人工智能、机器人+、AIGC+Web3创新展
(六)网络新视听设备与4K/8K超高清设备展
(七)智慧监控与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展
(八)园宇宙教育装备展
(九)直播产业设备展
·参展详情
线下展位:标准展位 (3mX3m线下展位)
15800元/9㎡/展期
注:双面开口另加收20%费用。
展位配置:豪华展板、加大写真楣牌、地毯、 资料台一张、椅子两把、10A/220V单相插座 一个,纸篓一个、射灯二支、保洁及保安服务。
特装展位 (36㎡起定线下展位)
1880元/㎡/展期
注:特装空地由参展企业自行设计搭建,或选 用组委会推荐特装搭建商设计搭建,为了整体 效果,特装展台高度不宜超过4.5米。
线上展位
①图文版面
②全景展厅
注:线上线下展位费用请致电详询。
·特邀嘉宾
1.国家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相关领导;
2.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厅领导及各级电视台、网络公司、网络视听平台、融媒体中心等相关负责人;
3.政府、高校、各级央企、国企融媒体中心相关人员;
4.国内外传媒领域专家、学者等;
5.教育、文化、医疗、国防科工、应急管理信息通信、电子等数字生态领域负责人。
6.人工智能、机器人+、数字人、AIGC、Web3、 AR/VR、XR创新应用等领域相关人员。
7.传媒产业、研发、生产、代理、经销、国际贸易、采购等行业相关人员。
·详情咨询
智慧广电产业博览会组委会